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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2023-09-15 15:49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中能建哈密“光(热)储”多能互补一体化绿电示范项目、甘肃庆阳“东数西算”源网荷储一体化智慧零碳大数据产业园示范项目、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湖北应城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示范项目、乌兹别克斯坦巴什和赞克尔迪风电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业务核心竞争力和经营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公司对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进行了充分、审慎的研究与论证,但仍可能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工程进度、人力投入等因素的影响,将可能导致项目周期滞后、实施效果未及预期等情况出现。

  公司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调研与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但前述论证均基于现阶段国家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落地后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建筑行业的发展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受国家的宏观政策及行业调控政策、金融政策及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重大。

  如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使得国家建设规划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下降,而公司未能对其有合理的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将可能对中国能建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国家关于“碳达峰”与“碳中和”相关政策及行动方案直接影响着我国的能源结构,鼓励开发风能和光伏资源,对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强制购电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显著地提升了风电、光伏项目建设的经济可行性。此外,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电网投入,特别是智能电网、西电东送、国家互联、农村电网、城市电网等。

  未来,国家对电力行业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导致电力工程和设备等下业供需波动,进而对中国能建的业务和经营情况产生一定影响。

  我国高速公路主要由政府规划建设,因此相关政策走向对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影响较显著。目前国内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再加上“公转铁”、高速通行费减免等政策影响,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高速公路的运营收入增长。高速公路运营还受到各地区发展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收费价格政策、项目回购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影响,如果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中国能建的高速公路投资和运营项目收益产生一定影响。

  水泥制造业是强周期性行业,且对建筑行业的依赖性较强,受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和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综合影响深远且重大。未来如果水泥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且中国能建无法有效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给中国能建的水泥生产业务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环保水务行业存在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收期较长的特点,且主要与地方政府发生业务往来,因此在市场拓展和行业发展上受国家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如果行业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中国能建的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当前,民爆行业进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技术进步、产业融合关键期,行业内企业积极开展重组整合,落后产能加速出清。未来,如果对民爆行业生产能力、指导价格的相关政策规定出现调整,若中国能建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将对中国能建的民用爆破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从事的勘测设计及咨询以及工程建设等业务存在一定的项目管理风险隐患,如分包招标把关不严格、合同签订不规范、履行管控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管理人员监督检查不到位等,可能导致项目亏损、业主投诉、诉讼仲裁、受到监管处罚等风险。此外,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的立项批复、环评备案等行政审批手续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15.29亿元、586.09亿元、613.81亿元和670.0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35%、18.91%、16.21%和15.64%。中国能建存货的构成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若发生原材料以及库存商品价格下降等情况,中国能建可能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中国能建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82.38亿元、649.53亿元、894.03亿元和1,139.79亿元,非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01亿元、242.86亿元、570.71亿元和691.73亿元,合计为591.39亿元、892.40亿元、1,464.74亿元和1,831.5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42%、16.87%、22.04%和24.88%。合同资产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项目、质量保证金、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款,若由于客户资金困难导致无法继续结算支付,或出现合同执行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签订合同不能按计划执行等情况,中国能建可能面临合同资产减值风险。

  建筑施工项目具有单个项目金额大,工期较长,工程结算、付款与完工进度之间存在滞后性的特点。项目业主大多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进度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报告期各期末,中国能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8.37亿元、609.42亿元、774.89亿元和896.97亿元,各期确认的坏账损失分别为37.51亿元、39.86亿元、44.78亿元和52.54亿元,考虑到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坏账损失进一步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69.22亿元、183.59亿元、249.64亿元和269.23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87%、5.92%、6.59%和6.34%。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包含押金保证金、其他代垫款、拆借资金等。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往来方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与国家政策的不利影响,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其他应收款回收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内受到的单项罚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合计43项,其中税务类、环境保护类、安全生产类和产品质量、技术类的行政处罚合计32项,其他类型的行政处罚合计11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内受到的刑事处罚或调查合计4项,其中3项税务类刑事处罚或调查,1项其他类刑事处罚。

  近年来中国能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行业监管政策要求不断提高,尽管中国能建治理水平及管理持续进行完善,但仍然可能导致中国能建在合法合规方面的风险。

  本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获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复。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能否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批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波动、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不能足额募集资金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改变将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但公司股票价格除受到公司基本面情况影响以外,还会受到国际政治、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情况、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针对如上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六、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68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控股权结构和高管人员结构情况. 10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

  H股 指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港币认购和交易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A股 指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境内投资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公司章程》 指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6月修订)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指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法律法规 指 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其不时的修改、修正、补充、解释或重新制定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指 公司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一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至6月,即自2020年1月1日起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四五”规划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双碳”“3060”“碳达峰、碳中和” 指 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简称。中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新基建” 指 全称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5G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七大领域,涉及诸多产业链,是以新发展为理念,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

  “走出去” 指 又称国际化经营战略,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等形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强国战略

  水电 指 水力发电的简称,是利用水的位能转为水力机械的机械能,再以机械能推动发电机,而得到电能的一种技术

  核电 指 核能发电的简称,是利用核反应堆中核裂变所释放出的热能进行发电的一种技术

  光伏 指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简称,是利用太阳电池半导体材料的光伏效应,将太阳光辐射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光热 指 太阳能光热发电系统的简称,是利用大规模阵列抛物或碟形镜面收集太阳热能,通过换热装置提供蒸汽,结合传统汽轮发电机的工艺,将太阳热能转换为电能的一种技术

  太阳能 指 太阳能是各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其中的一种,指太阳能的直接转化和利用

  压缩空气储能 指 在电网负荷低谷期将电能用于压缩空气,在电网负荷高峰期释放压缩空气推动汽轮机发电的储能方式

  常规岛 指 是核电装置中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和它们所在厂房的总称。常规岛的主要功能是将核岛产生的蒸汽的热能转换成汽轮机的机械能,再通过发电机转变成电能

  “风光水火储一体化” 指 主要指侧重电源基地开发,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

  “源网荷储一体化” 指 主要指围绕负荷需求,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构建源网荷高度融合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探索发展路径,实现源、网、荷、储深度协同

  IPP 指 独立发电商(Independent Power Producers, IPP)是指独立或联合投资发电侧设施的发电商,发电商生产的电能以协议的方式向电力公司或用户出售。电力建设中对IPP投资建设的项目称为IPP项目

  EPC 指 承包安排的常见形式,即承包商受项目业主的委托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项目工作,或任何上述的组合(无论是通过承包商本身的人员或分包部份或所有项目工作),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成本负责

  PPP 指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BOT 指 建设-经营-转让模式:该模式是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承包商在特许期内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于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政府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2706室

  经营范围 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2,346,841 0.32

  注1: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8,686,568,022股,其中A股18,107,684,022股,H股578,884,000股。2023年6月2日发布《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电规院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98,542,651股A股股票无偿划转至中国能建集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划转事项暂未完成。

  注2: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并已扣除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数量。

  注4:国新控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为国新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国新控股直接持有公司2,029,378,794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7%;通过中国华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33,704,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2%,因此,国新控股合计持有中国能建2,663,082,7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9%。注5:公司股东闫小虎通过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持有200,000,000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国能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8,107,684,022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43%;持有公司578,884,000股H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9%;通过全资子公司电规院间接持有公司98,542,651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综上,中国能建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8,785,110,6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06%,为公司的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26号院1号楼1至24层01-2701室

  经营范围 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项目规划、评审、咨询、评估、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开发、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之间的控制关系框图如下:

  中国能建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控股的中央企业,于2011年9月29日正式组建成立,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是在原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15个省(市、区)的电力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和装备制造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国务院国资委是中国能建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能建集团目前主要从事工程总承包,电力行业规划及相关服务,能源及基础设施的投资与经营,相关设备制造等。主要业务包括工程总承包及工程施工、设计、修造、水泥产销、民用爆破、房地产、水力发电和高速公路运营等。

  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从事业务属于“E48—土木工程建筑业”项下的“4899—其他土木工程建筑施工”。

  建筑业涵盖与建筑生产相关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规划、勘察、设计、建筑物(包括建筑材料与成品及半成品)的生产、施工、安装、建成环境运营、维护管理,以及相关的咨询和中介服务等,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

  建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与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持着密切关系。2017年以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总体保持增长,我国建筑业企业生产和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总产值持续增长。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2017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持在6%以上,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地位稳固。

  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从建筑企业数量来看,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建筑业企业143,621家,同比增长11.55%。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业企业8,914个,比上年增加1,088个,占建筑业企业总数的6.21%。

  “十四五”期间,国内建筑市场将从中速增长期进入中低速发展期,但中国仍将拥有全球最大的建设规模。根据《全球建筑业2030》报告的预测,中国的建筑业在“十四五”期间将以4.8%左右的速度增长,2025年国内建筑行业总产值将达到约33万亿元,存在结构性增长空间。建筑业面临的宏观环境及下游需求有望继续改善。

  同时,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发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部署开展;绿色化、智能化将成为建筑业发展的主线,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将引领行业发展。国内新建绿色建筑占比已超90%,建筑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根据《“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中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将达到30%以上。

  中国能建所处的建筑行业相关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等,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发改委 负责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咨询单位及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的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放,内容包括规划咨询、评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项目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负责对各类建设行业的资质、招标投标、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竣工验证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对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涉及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同时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和房地产开发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 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或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其各自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部 负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及拟定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生态环境部 负责统一行使国家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主要职能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部 统筹全国公路管理工作,制定部门规章及制定公路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方针。

  2022年修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建筑业的上业种类繁多,主要包括钢铁、水泥等行业,这些行业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能源价格、矿产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最终可能引起生产成本的波动。

  建筑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各细分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的相关业务,其中电力建设的下业主要为电力生产及供应行业,目前我国电力生产供应结构正逐渐向低碳转型;近年来,考虑到非可再生能源发电对于环境的不利影响,国家相继出台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引导并支持我国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非电建设的下业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等。随着中国城镇化步伐不断推进,预计对电力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仍将保持一定的持续需求。此外,政府大力支持的新基建预计也将推动中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宏观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为我国建筑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2022年,我国GDP从59.30万亿元增至121.02万亿元,CAGR达8.25%。2022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72,138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19.3%,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9.4%。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支撑经济发展和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手段,对国内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伴随着中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自2011年以来,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6.8%以上。2020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了7.2%,建筑业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愈发明显。在国家双碳战略下,新能源装机稳步提升,新能源建设如火如荼,同时伴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的扎实推进,新能源、交通设施、市政设施、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力度预计将持续加大,为建筑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近十年来一直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2022年末城镇化人口达65.22%,远超2010年末的50%,但仍明显低于发达国家近80%的水平。城镇化已成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新的巨大“引擎”,为我国大规模工程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尤其是在当前国内主管部门着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实施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等国家重要战略的背景下,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迈入新阶段,新增城镇人口也将带来工程建设领域的更多需求,将为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产生良好的积极效应。

  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牵头成立“亚投行”“丝路基金”等金融机构,对区域合作及沿线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带来巨大推动,也为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自2017年5月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举办以来,中国在“一带一路”上继续取得多项成果。2022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5,514份,新签合同额8,718.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0.2%;完成营业额719.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1.2%。随着“一带一路”转入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全面推进阶段,在沿线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等领域的发展需求将继续不断释放,也将催生出巨大的国际合作潜力,建筑企业的国际工程业务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中国建筑企业数量众多,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单位数143,621个。随着建筑业产业规模的持续扩大,传统基建投资增速趋稳;另外,受国家战略层面清洁低碳转型的影响,火电等传统电源建设面临一定萎缩风险。整体来看,行业过度竞争现象较为普遍,尤其在低端工程市场,竞争呈白热化趋势,行业利润率较低。

  以中美关系为代表的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逆全球化暗流涌动,给全球建筑市场带来严重影响,对全球建筑业发展带来诸多挑战。

  我国建筑行业国际化人才的总体数量存在缺口,质量有待提升,人才的评价标准、培养方式有待规范创新,国际化人才的工作环境、发展通道有待优化拓宽。产业链一体化的建筑类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尤其感到国际化人才的匮乏,特别是市场营销、投融资、法务风险、项目履约等专业人才紧缺。随着国内企业的国际化业务拓展,高端人才的紧缺性越来越成为制约中国建筑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成本对建筑企业经营成本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建筑劳务市场出现有效供给不足的现象,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对建筑企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建筑行业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受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发展进程等影响较大,因此行业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周期性特征。此外,受春节及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建筑行业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建筑行业的发展与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相关,部分地方大中型建筑企业利用其深入了解当地市场,具备当地团队、施工经验、合作伙伴等方面的优势,在本省或本市内竞争实力强劲,其业务范围呈现出一定的地域性。

  基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我国对进入建筑行业的企业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批制度,只有取得相应资质才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从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方面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从业资质作了明确规定。中国建筑企业各个序列有不同的专业类别和级别,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对丰富的施工经验,不仅是建筑企业申请资质时必须考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是业主在招标时重点关注的一个因素。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企业往往更能给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管理经验和数量,决定着企业在同一时间可以进行施工工程的数量、难度和利润水平。

  建筑行业的企业在取得资质时需要符合规定的净资产、收入、银行授信额度等指标。根据住建部2017年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申报企业需达到净资产6亿元以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亿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10亿元以上。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还需要经常垫付用于购置租赁工程机械、原材料、人员工资的资金等,工程竣工后还要占用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行业特点使企业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施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都需要支付和占用大量的资金。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是进入本行业的一个主要障碍。

  工程总承包企业已往的业绩经验是业主重点关注的对象。由于工程项目的个性化差异较大,涉及领域宽广,任何企业都不可能涵盖所有类别的工程项目或业务,因此具备在某一领域中的成功设计、建造、管理、运作经验将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继续扩大在该领域的市场占有地位,并且对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到该项目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此外,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中对申请从业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及施工能力和勘察设计施工业绩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也构成限制其他企业进入本行业的政策壁垒。

  建筑业企业需要具有与其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和装备。这不但要求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符合规定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同时要求具备与之配套的专业技术。

  电力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动力,为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发展提供能源供给与动力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效率持续提升、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劲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力行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革命的战略部署,持续加快发展和低碳转型升级,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求提供了坚强的电力保障。2021年3月15日,习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也为全球电力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进一步阐释了新型电力系统短期发展着力点与中长期发展阶段方向。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2年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7,208亿元,同比增长22.8%,其中,水电863亿元,同比下降26.5%;火电909亿元,同比增长28.4%;核电677亿元,同比增长25.7%。清洁可再生能源投资完成额高达18,730亿元;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5,012亿元,同比增长2.0%。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3.3亿千瓦,增长2.7%;水电装机容量4.1亿千瓦,增长5.8%;核电装机容量0.55亿千瓦,增长4.3%;风电装机容量3.65亿千瓦,增长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3.93亿千瓦,增长28.1%。风电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之一。

  目前,我国着力于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具体而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建设有三个重点。一是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到2025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二是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和减少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模式,到2025年,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三是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升级,推动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全面提升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为实现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清洁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成为必然。我国将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加快西南水电基地建设,安全稳妥推动沿海核电建设,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提高特高压输电通道利用率,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发展节奏,推进以电代煤。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调峰储能占据重要地位,并进一步加大火电灵活性改造,加大新能源集中地区的电力整体外送能力,加快特高压电网建设,从而推动“三北”风电、西南水电等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开发,破除化石能源为主的发展路径依赖,大幅增强我国能源资源的统筹配置能力,全面推动我国能源绿色转型。

  中国能建所处的电力行业相关业务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核安全局等,具体情况如下:

  国家发改委 负责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咨询单位及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的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放,内容包括规划咨询、评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资金申请报告、工程项目全过程策划和准备阶段管理等。

  国家能源局 负责对电力建设项目的承装等业务进行审批并发放电力业务和电力设施许可证。

  应急管理部 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或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其各自管辖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部 负责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及拟定土地资源等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负责对电源项目占地是否符合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生态环境部 负责统一行使国家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主要职能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及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

  国家核安全局 对全国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独立行使核安全监督权。核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安全管理,并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核安全监督。

  2022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2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021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1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2021年 国家能源局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的通知》

  电力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包括上游原材料和下游电力发输配用环节。上游原材料包括支撑装备制造的能源金属、工业金属,同时包括用于电力生产的煤炭等能源资源。矿产价格、煤炭价格的波动,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波动,最终可能引起生产成本的波动。

  电力行业下游包括电力的生产、传输、配售和使用,其中电力生产环节包括火电、核电、水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和其他能源发电,电力输送环节包括交直流输电与变电,配售环节包括中低压配电网与电能的售卖,用电环节包括工商业、居民等不同用户的电力设备安装、使用和负荷调节控制。未来,随着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政策的持续推进落实,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源等新型清洁能源必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在电力电网改造、特高压投资建设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持续升级推进下,电力工程建设市场需求巨大,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2022年,我国GDP从59.30万亿元增至121.02万亿元。2022年我国GDP按不变价格计算,较2021年增长3.0%。随着我国经济回暖、工业化进程逐步推进,我国电力需求将维持日益增长,可持续性扩张的用电需求将支撑电力产业的新增投资和设备更换需求。1980年-2022年,全球GDP(以2010年不变价美元计)由27.8万亿美元增长至99.7万亿美元,年平均增速为3.1%,全球用电量由约7.6万亿千瓦时增长至约25.8万亿千瓦时,年平均增速为3.0%,电能占全球能源终端消费的比重由1980年的10.9%上升到了2021年的20.4%。经济回暖背景下,电力行业将维持较高的景气程度。

  碳中和背景下,电力将成为整个能源系统的支柱,并助力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22》预测,到2050年,电力将提供超过一半的终端能源消费量,总发电量将以每年3.3%的速度增长,涨幅高于同时期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所有可再生能源的年新增装机容量将翻两番,从2021年的290吉瓦增加到2030年的1,200吉瓦左右。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在发电总量中的占比将超过60%。因此,电力行业将成为全球能源系统转型的关键。

  风力发电项目对于风能资源具有一定要求,只有风速在3-25m/s的区间内风机才能正常运转发电;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光照强度具有一定要求,在阴雨天气和夜间发电效果较差。而风能、光能具备较高的波动性,可能导致发电企业的发电量和收入水平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对于风电、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而言,土地、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资金、人员、消纳、电价等多方面因素仍可能影响到项目进度。尤其是海上风电的海上作业施工可能进一步受到海域自然地理条件以及恶劣天气的制约,例如在台风季,项目的投建速度可能受到明显阻滞。如果电力企业风电光伏项目受到上述因素影响,投运进度不达预期,将可能对电力企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近年来,我国电力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产能合作成效显著,电力企业EPC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然而,国际安全形势也愈趋复杂严峻,尤其是在东欧中亚、中东北非等地缘政治热点地区,暴力事件频发,军事冲突有所升级,严重危及地区安全稳定。国际安全形势的不稳定性增加、部分国别债务到达上限,给市场开发、项目履约和员工人身安全带来一定的国际化运营风险。

  我国正在大力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的新型电力系统变革,电力工程行业也需适应该智能化方向的转型,发展出与电力系统创新相匹配的施工、研发能力。然而我国电力施工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角色对技术研发重视程度不足,在研发投入较低,不利于提升我国电力企业的施工、研发能力。

  电力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电力行业的循环周期与宏观经济的循环周期基本相同。影响电力行业周期的主要因素包括:GDP增长速度、电力设备装机容量(产能)、能源价格的变化(成本)、城市化和工业化带动电力需求弹性系数上升等因素。

  电力供需具有地域性。尽管目前我国的电力供需整体上基本达到平衡,但是部分地域的需求相对旺盛,如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电力市场需求相对旺盛,而该区域的电力供应又相对不足,因此存在着“西电东送”的要求。

  由于电站建设具有投资额大、周期长、受外部条件约束多等特点,以及电力行业对工业发展及居民生活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决定了电力行业是一个资金密集、技术和安全稳定性要求高的行业。因此,电力行业的进入壁垒较高,主要体现在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及运营经验等方面的要求较高,投资者必须具有较雄厚的资金实力、较高的技术水平及丰富的电力项目运营经验。此外,国家对电力行业进行严格监管,电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总体规划,并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和验收。

  随着我国公路通车里程的快速增长、道路年限的增加,改扩建和养护等存量市场加大,总体来看,我国公路投资建设仍有空间,预计未来将维持低速增长,建设主战场在西部和华南地区。根据《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2035年全国铁路网里程达到20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7万公里左右。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铁路投资规模将维持年均8,000亿元的高水平,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等各大城市群城际铁路将成为“十四五”建设重点,老旧铁路升级改造的需求将越来越大。我国民用机场市场潜在空间大。据《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5年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仍有较大空间。近年来,受港口建设接近饱和、行业产能过剩等不利影响,市场总体增长空间受限,沿海传统水运建设工程市场投资持续负增长。但港口及配套设施投资建设仍有一定的市场机遇。

  十八大以来,新型城镇化建设逐渐上升到国家战略。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新型城镇化领域未来大有可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60%,城镇化水平已达到新的高度,但与欧美发达国家80%的城镇化率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预计到202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左右,发展国家级城市群和区域中心城市已经成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家对“新基建”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2023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随着国家政策的强力支撑,预计新基建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城市路网、城市轨道交通、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市政领域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未来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目前,重大水利项目储备充足。2019年9月,习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提出加强黄河治理保护,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将带来新机遇。2021年10月,习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提出要科学分析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势,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可见,水利行业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近几年来,我国环保政策密集出台,市场需求巨大。多项环保政策出台对环保产业发展形成了重要支撑,也催生出巨大的市场需求,为环保行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高度,首次把美丽中国建设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建设的重要目标。同时,“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等政策规定的深入推进以及财政部探索强制PPP模式试点环境整治、《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政策相继出台,都为扶振我国环保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推进力。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为“十四五”时期环保政策大方向定调,生态文明建设依然是六大主要目标之一,重点领域包括能源低碳化、黑臭河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目前,固废及水务依旧是当前环保治理的主要方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对固废、水环境治理要求更加严格,针对性更强,且资金支持力度更大。整体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环保行业依旧蕴含着广阔的市场机遇。

  在环境治理方面,近年来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向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同时据世界银行统计,2025年世界市政固废产生量将达到22亿吨,固废处理行业投资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

  水泥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建筑、民用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海港工程、核电工程、国防建设等新型工业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水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且与宏观经济发展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性较高,受宏观经济影响显著。需求端上,水泥行业的下游需求仍主要集中在基建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供给端上,水泥行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落后产能、无效产能的淘汰出局,水泥行业受“产能置换”“错峰生产”的结构性调整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内水泥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去产能、调结构、稳增长、提品质,为水泥行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国际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仍具潜力,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将逐步实施,水泥需求旺盛,行业面临着良好的国际市场机遇。

  民爆行业是国家特许经营的行业之一,市场相对稳定,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与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关联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民爆器材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及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建设、农林水利建设、地震勘探及国防建设等领域。“十四五”期间,国家将会在金属、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和铁路、公路、港口机场、水利水电、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基础建设方面持续投入,且随着供给结构的持续优化、行业重组整合的稳步推进,中高端产品市场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我国民爆行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行业管制较多,在发展初期,民爆行业长期存在“小、散、低”的特征。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安全生产。2016年以来,工信部陆续颁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等政策指引,政策重心逐步向大企业或集团进行倾斜,掀起民爆行业企业并购整合浪潮,推动行业智能制造和少人无人化转型,并着力培育具有行业带动力与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在加速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监管层对民爆行业的安全整治力度也在不断加强。随着骨干企业并购整合的步伐加快,中国民爆行业逐步呈现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的区域化发展、产业集中度提高和以爆破技术服务为主的发展格局。

  作为中国首批电力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及装备制造企业之一,中国能建依托强大的央企背景和领先的业务水平不断拓展业务领域,目前已在电力建设领域拥有完善的产业布局,具有集规划咨询、勘测设计、工程建设、工业制造、投资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优势,并在非电建设、民用爆破、环保水务等领域建立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中国能建业务不断深化国际产能合作,目前业务已遍布全国所有省市及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中国和世界能源建设的主力军,行业地位显著。2023年,公司在《财富》世界500强排名位列第256位,较上年跃升13位。公司在ENR全球工程设计公司150强排名位列第2位,ENR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位列第10位,ENR国际工程承包商250强排名位列第17位,ENR国际工程设计公司位列第20位。凭借卓越的业务实力、强大的产业链优势、丰富的工程业绩、广泛的客户资源、强大的融资能力及良好的品牌形象,中国能建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能源电力和基础设施行业解决方案,在市场竞争中居于领先地位。

  公司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具有突出的一体化发展能力。一是具有投建营一体化优势,依托集规划咨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投资运营、装备制造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提供系统化的综合解决方案和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实现“投前算赢”“投中建赢”及“投后运赢”。二是具有规划设计牵引优势,充分发挥所属企业的重点智库作用,深入参与“十四五”国家及省市级能源、电力、科技创新等规划,孵化培育一批重大战略性示范性项目。三是具有融合创新发展优势,围绕做强做大“六全”领域、十二大业务优化布局,加快推动“一创三转”,打造“三新”平台,聚焦“七网”融合,持续发力“新能源+”“数字+”及“绿色低碳+”项目开发,同时拓展新能源、新型储能、氢能、综合交通、东数西算、生态环境治理、绿色建材、装配式产业等领域,推行交能融合、数能融合、建能融合、产能融合等模式。四是具有产业资源协同优势,汇聚行业优势资源与力量,打造“四大联盟”,构建要素共享、价值共生、聚合裂变的“产业群”“共赢链”及“能量场”,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客户、重点项目“四个重点”,推动联盟成员抱团拓市场,携手谋创新,不断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凭借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已具备雄厚的科研实力,并取得丰富的创新成果。公司拥有4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国家级和63个省级研究机构、120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8项,重大科技成果2500余项,有效专利11372项,制定和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300余项。持续推进“30˙60”系统解决方案、新型电力系统、压缩空气储能、氢能、交能融合等“双碳”领域科研项目,掌握新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系列方法、1000 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备、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柔性功率调节装置、交能融合一体化解决方案等一批核心技术,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全国首个全路域交能融合项目并网发电、伞梯式高空风能发电项目成功倒送电、300MW级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全面建设、完成首批次储能电芯产品交货,在新技术示范方面进入新阶段。公司加快推进全面数字化转型,管理数字化走深走实,“四大数字化平台”稳步开发上线;产业数字化升级提速,以BIM中心为抓手,推动 BIM应用、智慧工地、智慧电厂等重点领域产业数字化创新;数字产业化动能增强,深化国家级、行业级大数据平台应用,加速推进“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项目,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公司在中国电力规划咨询、火力发电、核电常规岛、骨干电网设计市场占有率均超过70%,享有较高的行业引领地位和话语权;通过开展EPC、EPC+F、参股拉动总承包、PPP、BOT、投建营一体化等新商业模式大力拓展工程总承包市场,非电基础设施领域的总承包业务取得了丰硕成果。公司在能源电力工程全生命周期,尤其是在水利水电、核电站、新能源、燃煤发电站升级改造及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等重点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工程业绩。自公司成立以来,共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48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7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质奖5项、中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10项、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钥匙奖4项。

  公司在能源电力领域具备领先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公司聚焦“30˙60”战略目标,围绕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智慧建造、传统电力等方向打造“能建”方案,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柔直流输电、清洁燃煤高效发电、特高压交直流、百万千瓦级超超临界机组、三代核电常规岛、GIL综合管廊输电等技术领域具有国际领先优势;在新型储能、氢能、高空风能技术、交能融合、建能融合、数能融合等领域引领行业发展;在大型新能源基地一体化技术、CCUS技术、核电常规岛设计和安装技术、地热能利用技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汇聚了能源电力领域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专家,拥有众多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中国核工业勘测设计大师。

  中国能建在巩固及扩大国内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以及中非、中拉、中国和中东欧经贸合作,发挥电力建设全产业链优势,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和投资,带动中国电力标准、电力技术、电力装备“走出去”,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0多个境外分支机构,业务遍布世界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以亚洲为主,辐射美洲、中东欧、非洲、拉丁美洲、大洋洲的市场格局。此外,中国能建凭借与多家国内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极大地拓宽了海外项目的融资来源。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市场空间发展仍具挖掘潜力,中国能建将持续拓展国际产能合作,强化国际市场核心竞争力,促进国际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经营范围为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及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及送变电和水利、水务、矿山、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城市轨道、环境、冶炼、石油化工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咨询、规划、评估、评审、招标代理、建设;工程勘察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电站启动调试与检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机械、电子设备的制造、销售、租赁;电力专有技术开发与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实业投资。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房地产(新型城镇化)、建材(水泥、砂石骨料等)、民爆、装备制造等业务(产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中国能建坚持集团化营销、系统化运作,构建起立体营销、分层营销、区域营销的市场开发体系,集团总部、直属企业、所属企业三级高效协同,提升经营深度。集团总部集中优质资源开发综合类、重大特大项目,针对重点项目成立专项市场开发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并统筹管控下属公司的市场开发工作;各直属企业及所属企业发挥区域市场营销优势,重点拓展区域业务,并协同开发跨区域重大项目。中国能建长期以来积累了庞大的客户群体,在深入研究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服务价值,与国内外众多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整体业务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为充分调动销售团队的积极性,中国能建采用“集团总部管理,附属公司直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销售模式,推动立体化营销体系的建设,加强市场开发力度。

  在勘测设计与咨询方面,中国能建凭借公司的品牌信誉优势、技术服务优势、网络资源优势,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不断扩大和巩固客户群体。在坚定区域营销优先发展战略的同时,积极拓展周边勘测设计与咨询业务,实现区域统筹和协同。同时,中国能建勘测设计与咨询业务与其他业务板块密切联系,充分共享市场资讯与客户资源,为客户提供集勘测设计、规划咨询、工程建设、试运行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扩大勘测设计与咨询市场占有份额,提高经济效益。

  在工程建设方面,中国能建深入分析客户需求,根据项目的行业、属性、具体要求,提供全流程的专业工程建设服务。依托央企优势和工程建设领域强大的品牌优势,围绕深耕老客户、开拓新客户的思路,中国能建持续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对于各级地方政府、大型企业集团等重点战略客户,中国能建及时跟进客户的重大项目及工程需求,维持战略合作关系;同时,通过政府招标网站、业主招标网站、行业信息网站、其他媒体信息等渠道获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积极开展投标工作和客户营销工作,进行新项目和新客户的市场拓展。

  在水泥业务方面,中国能建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直销模式下,中国能建与重点工程、市政工程、商混站等长期固定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渠道掌控能力强;在经销模式下,中国能建进行相关筛选及决策程序后,引进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授权经销商在采购产品后进行市场销售。此外,中国能建可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差异化销售方案,提供不同种类的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砂石骨料等产品。

  在民用爆破方面,中国能建搭建了使用单位客户、所属民爆物品销售企业、省级或市级销售平台的三级销售渠道,扩大民用爆破物品的销售网络覆盖,提升经营业绩。基于民爆物品销售业务,中国能建积极开发下游市场,承接客户的工程爆破、矿山工程施工等业务需求,通过产业链延伸提高业务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在装备制造方面,中国能建持续深入研究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成套设备系统解决方案,并凭借专业的设计制造能力、供货能力和良好的质量保证构建起稳定的客户关系网络。

  中国能建生产经营过程中采购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钢材、水泥、砂石和木材等原材料。中国能建采用“统一管理、两级集中”的采购组织形式,建立起集团级和企业级两级采购管理体系。中国能建编制集团级集中采购目录,按目录清单组织开展集团级集中采购;所属企业制定企业级集中采购目录,整合阶段采购需求,实施批量集约化采购。

  通过加强统一集中采购,中国能建生产资源组织的有效性得到提高,对原材料成本上涨风险的抵御能力得以增强。

  中国能建与优质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日常管理、考评审查,保障所采购产品及服务的质量。中国能建大部分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能够确保中国能建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充足和及时供应。

  中国能建“十四五”大力实施“1466”发展战略(一个愿景、四个前列、六个一流、六个突破性进展),即秉承行业领先、世界一流,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战略愿景,力争在践行国家战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高质量发展及建设美好生活上走在前列,成为国家战略的践行者、能源革命的先行者、高质量发展的笃行者和美好生活的建设者,努力打造一流的能源一体化方案解决商、一流的工程总承包商、一流的基础设施投资商、一流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商、一流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一流的建材、工业产品和装备提供商。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加快高质量发展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深化系统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面加强科学管理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国能建提出“十四五”总体发展目标,在全面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基础上,进一步强根固本,加速发展、快速发展,在推动能源革命和能源转型、加快高质量发展、深化系统改革、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组织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工程公司。2035年,中国能建将全面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中国能建强化总部引领发展、面向市场、价值创造功能,持续完善总部管控,打造战略引领型、价值创造型、开拓创新型、资源配置型、监督服务型、和谐阳光型总部。中国能建将完善首责与主责制,推行目标管理,确保目标责任落实到位;遵循务实、简约、高效的原则,梳理企业流程制度;完善总部权责事项正面清单,构建层次分明、科学高效的差异化授权体系;组建北方、华东、华南、西北、西南、华中六大区域总部,履行区域市场统筹和经营开发职能、一定的投资功能、部分委托管理职能和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强化区域市场引领支撑。

  中国能建围绕优化调整子公司布局与管理,突出海外优先、投资牵引、打造一体化、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竞争优势。在子公司管理上,中国能建将推动业务同质化子公司重组整合,培育一批主业突出、集约化程度高、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子公司,并实施扁平化管理。在海外布局上,打造“1+2+N+X”海外业务管理体制,组建全新的海外发展战略新平台,整合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品牌优势有序开展海外业务;投资体系上,打造“综合投资平台+专业投资平台+区域投资公司+其他投资主体”多层级投资发展体系,优化生产力和产业布局。

  中国能建将以国家区域与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为导向,全力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加强市场开发网络建设,健全深化国内市场布局。同时,中国能建将重点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深耕东南亚、南亚等“一带一路”传统优势市场,稳健开发非洲市场,着力拓展中东、中东欧、拉美中高端市场,带动业务与产业链走出去,构建覆盖全球主要市场的国际经营网络。

  中国能建围绕效率最高化、效益最优化、价值最大化,强化集团总部集中配置资源功能,解决资源碎片化、同质化、低端化、低效化问题,并着力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利用资本的加速力为企业创造效益。在资源配置方面,中国能建将加强要素资源的集约配置,统筹谋划企业发展所需各类资质,建立健全供应链管理体系,提高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能力和精细精益运营能力。在资本布局方面,中国能建将推进高效有效投资,提升传统能源升级项目和新能源项目投资占比;优化资产资本结构,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与产权市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本升值,利用资本的杠杆效应,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助力。

  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结合中国能建实际情况,针对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变革体制,健全机制,在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发展活力上实现重大突破。公司将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开展国内外优质资产并购重组,快速切入相关新兴产业和区域,培育竞争新优势;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打造一体化协同发展机制。

  中国能建加快实施“科技强企、创新发展”战略方针,强化集团总部的统筹统领能力,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助推市场开发、加速业务转型。技术上,中国能建新组建了压缩空气研究院、智慧交通研究院、核电常规岛研究院、能源与建筑工程检测研究院、绿色先进材料研究院等研发平台,进行关键核心技术集中攻关;组织上,将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打造国家级高端智库和中国能建技术中心,提高中国能建科技创新能力与创新效率;机制上,将设立科技创新基金优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并建立导向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评价、激励机制;底层建设上,将全面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主营业务融合力度,推动产业数字化。

  中国能建坚持把管理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以“三高两低三强”“两控两降一治一快”为目标,按照“纵向分级建设、横向分类建设、项目管理分项建设”的大原则,增强系统思维,强化科学管理,抓实管理提升。同时,公司将全面加强战略管理,大力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管理建设,抓实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要求,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切实强化风险的系统管控,建设大安全、本质安全企业。

  “十四五”期间,中国能建将围绕传统能源、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综合交通、市政、房建、房地产(新型城镇化)、建材(水泥、砂石骨料等)、民爆、装备制造等业务(产业),着力把握产业链的各个维度,打造一体化、专业化、集约化、差异化竞争优势,做精做细存量、做足做优增量,锻造更优新发展格局。中国能建将聚焦三大增量方向,拓展增长空间,优化业务布局,包括传统业务领域优化发展及一体化发展、新能源及综合能源等新兴能源领域、非电基础设施领域和城市建设;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升能力,巩固和加强全产业链,提升一体化发展水平。

  在传统业务领域,中国能建将持续巩固传统电力领域优势,稳定传统电力工程领域基本盘,进一步延伸、拓展和加强传统电力领域全产业链。强化核心技术研发,广泛开展对外合作,持续做大民爆产业。保持国内水泥行业的区域龙头地位,大力实施水泥业务走出去战略,打造中国能建国际品牌。稳固传统砂石骨料市场,逐步从水利水电向城市商品骨料供应和拌合业务、矿山砂石系统转型拓展。优化发展装备制造业务,促进传统技术和产品升级,打造新兴领域、高端装备市场核心竞争力,深入融入公司全产业链。

  在新能源及综合能源等新兴能源领域,中国能建将持续提升新能源领域规划、设计、施工、运营能力,大力开发新能源工程市场。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突出规划设计引领作用,大力开展新能源产业投资。积极进入储能等相关产业,开展交易机制研究,提供优质的新能源综合解决方案,培育在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此外,中国能建将持续提升地热业务竞争力,拓展地热规划设计和施工业务,跟踪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服务商业模式演化和技术发展水平,积累能源互联网规划设计技术实力和工程建设经验,打造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探寻进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领域,把握氢能产业发展机遇。

  在非电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中国能建将把握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机遇,抢抓市场,实现水利工程业务明显增长。中国能建紧跟国家重大战略与规划,重点把握热点地区市场机遇,深耕经济发达及财政状况良好的地区,牢牢把握“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等战略机遇,积极开拓公路业务,参与铁路、机场投资建设。以城市轨交、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为重点,开拓市政业务。此外,中国能建积极把握我国城镇化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机遇,大力开拓城建市场。把握国家环境保护的战略机遇期和窗口期,以流域治理、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含固废处理)为重点,发展生态环保业务。

  财务性投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一)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

  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二)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类金融业务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等业务。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能建财务公司于1996年1月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2020年注册地由湖北省武汉市迁至北京市并取得北京银保监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55H211000001)。中能建财务公司主要为中国能建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金融财务服务。根据前述相关规定,中能建财务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其从事的金融业务等不纳入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统计范围。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即2023年2月15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投资类金融业务。

  2020年11月,公司联合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设立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主要投资于能源电力、能源产业新基建等领域,重点投资方向包括IDC(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平台、新能源开发(光伏、海上风电)等。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对南网能创累计新增投资14,939.39万元,其中2022年9月,公司将应收南网能创项目退出税后收益5,420.05万元转为对南网能创实缴投资;2023年1月,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南网能创增资9,519.35万元。

  由于公司无法对南网能创形成控制,亦无法完全决定其未来对外投资标的的选择,故公司无法保障南网能创未来投资标的均属于产业投资,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对南网能创的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公司共认缴南网能创注册资本49,300.00万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实缴注册资本31,870.70万元,尚待缴纳注册资本17,429.29万元。针对尚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所对应出资义务及相应基金份额,将由控股股东中国能建集团全部承接,公司已于2023年8月召开了党委会并通过上述事宜,中国能建集团亦于2023年8月召开党委会,同意承接南网能创尚待缴纳部分注册资本所对应出资义务及相应基金份额。同时,按照双方签署的合伙协议,南网能创执行事务合伙人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亦出具了上述事项的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系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GP),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建”)共认缴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 49,300.00万元,现已实缴出资额为31,870.71万元,尚待缴纳出资额为17,429.29万元。

  中国能建已通知本公司前述17,429.29万元尚待缴纳出资的基金份额将由其控股股东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建集团”)承接,中国能建将与能建集团签署针对前述事项的相关协议。

  根据合伙协议规定,本公司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对拟受让对象进行核查,基金份额转让事项应先取得本公司的同意。经核查确。